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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能在 60分钟内写出一篇600字以上的优秀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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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愿意接受瑞典人撒罗蒙的猜想:“维纳斯右手拿鸽子,左手拿苹果。”平淡而简洁,往往能微微牵起我嘴边的弧线,艺术给人的想象空间才是其最精妙但也是最脆弱的地方,我们只需消化便足够。

  而这种直白的幻想,如素描画一般,没有绮丽的色彩,但黑白灰构成的明暗交界却仍精彩得叫人不肯移目。

  就像生活不会总是柔媚的粉色,我们不能每天坐在咖啡馆,心安理得地喝着80块一杯的卡布其诺。唯有真实的汗水才能换来生活的傲然,如黑白一般最让人踏实。

  铺色我总用强烈的对比色表现画面,越没有标准的人个性越散漫。所以我永远无法循规蹈矩地去理解比例。

  老师微笑着说,你这属于表现主义。

  而我最欣赏的,却是梵高。后印象主义,总能把色彩用柔软的笔调融会于细腻柔美的画风中,在他的麦田系列里,我们能感受碧蓝苍穹和熔金落日的完美结合。

  在我读到《梵高传》中梵高生命的坎坷和不幸,便明白他独树一帜的画笔伴随人性的经历,把渴求也包裹在纯净的色彩里。绘画不是纯粹的涂颜色,一个出色的画家能精确地抓住自己的心灵。

  心情就是色彩,像大家往往把坏心情比作灰色一样,毫无差别。

  洗色我在冲洗调色板时,会欣赏板上厚实而浓烈的颜色被透明水充斥成温和的颜料水。透明也是种颜色。绘画与其它艺术的不同恰恰体现于空间智力,透明而精确地表现事物和心灵。这是种坚定不移的智力因素。因此我欣赏王维“诗中有画,画中有诗”的境界。

  当我每读到喜爱的诗,便想画出来,不过却遗憾地发觉自己水平终究落得太远,这就是差距。空间的想象能力不会屈服于死板训练,惟有永不停止的想才会有象的生成。

  可我偏偏是个懒人。

  所以我是识相的,但这也便意味着,我高考要多考几十分才能挤进一个不太好也不太差的学校。不过焉知非福呢?短暂而美丽的绘画经历如同烟火一般,告诉我乍看之下不唯美的颜色往往能在画面上点睛。

  反正万物皆色彩了。

  两岁那年,一场高烧之后我的双腿因小儿麻痹致残。从此,爸妈的叹息代替了昔日的欢笑,我也因此失去了缤纷的童年。

  残疾决定了我的痛苦,别的女孩受到的是宠爱和赞美,而我却只能得到怜悯和歧视。上了中学,我的痛苦更是与日俱增。初二时,甚至觉得我的存在本身就是这个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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