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县2011年中小学教师招聘通知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我县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将招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范围
1、取得教师资格的2011届赣榆籍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
2、取得教师资格且未就业的2009、2010届赣榆籍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职业教育专业师资报名范围扩大到外籍和非师范类具有教师资格证者。
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且具有教师资格证者(限赣榆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7月1日后出生)。
4、赣榆籍曾在赣榆县公办学校从教的且具有教师资格证者,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6年7月1日后出生)。
二、报名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进步,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教师素质和职业道德。
2、报考高中(含职高)教师岗位须具备全日制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3、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须具备全日制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初级中学以上教师资格。
4、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须具备全日制院校专科以上学历,具有小学以上教师资格。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需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到证(2011届毕业生需携带学校出具的教师资格证明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二寸彩色免冠照片二张。
2、报名时需填写《赣榆县师范毕业生就业报名表》,根据报名条件、要求和自身具备的条件填报志愿(每人限报一个志愿),志愿为高中(含职高)、初中或小学。
3、根据苏价费函[2003]91号文规定收取报名考试费90元/人。
四、招聘岗位指标见附件
五、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
2011年 5月1日— 5月 3 日。
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赣榆县实验小学。
联系电话:0518—86212686
六、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布。
七、招考办法
报考文化类者需参加笔试和说课面试;报考音体美、计算机者,根据学科特点,考实际操作能力和说课面试。
(一)文化类
1、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考核方法,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
2、笔试内容:专业知识、教育学和心理学等基本理论。
3、面试方式:采用说课的方式。
4 、依据笔试成绩按招聘数的1:1.5划线、确定面试人选。
(二)音体美、计算机类
1、音乐
(1)声乐、自弹自唱两项。
其中声乐由考生自选,自弹自唱由主考教师指定歌曲。两项各以100分计,成绩各占30%。
(2)说课,主考教师根据相应教材确定课题,总分100分,成绩占40%。
2、美术
(1)考素描和色彩两项。
由主考教师确定试题,两项各以100分计,成绩各占30%。
(2)说课,主考教师根据相应教材确定课题,总分100分,成绩占40%。
3、体育
(1)考100米、跳远、铅球三项。
三项成绩各以100分计,成绩各占20%。
(2)说课,主考教师根据相应教材确定课题。总分100分,成绩占40%。
4、计算机
(1)考查计算机的实际操作能力。
试题由主考教师根据相应的计算机教材确定,总分为100分,成绩占60%。
(2)说课,由主考教师根据相应的教材确定课题,总分100分,成绩占40%。
以上四科根据实际操作能力的综合成绩按1:1.5确定参加说课人选。
八、体检录用
1、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2、录用
(1)应聘者经体检合格,按笔试、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用。曾在赣榆县公办学校从教的报考者,各类招聘岗位限录用1人。
(2)若某些学科计划指标招录不足,将剩余指标依次用于初中语文、数学、英语;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直至所有招聘岗位指标用完。
九、职业中专专业师资招录办法另行通知。
赣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赣 榆 县 教 育 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专业数 学段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化学 | 生物 | 政治 | 历史 | 地理 | 微机 | 音乐 | 体育 | 美术 | 心理 | 幼教 | 特教 |
高中 | 5 | 4 | 4 | 3 | 2 | 2 | 2 | 2 | 4 | |||||||
初中 | 4 | 3 | 4 | 4 | 3 | 6 | 4 | 5 | 4 | 5 | 4 | 8 | 3 | 2 | ||
小学 | 14 | 12 | 8 | 8 | 10 | 12 | 9 | 2 | 15 | 4 |
专 业 | 园艺或畜牧 | 电气工程 | 机械加工 | 机电技术 | 市场营销 | 服装设计 |
需 求 数 | 1 | 1 | 1 | 1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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