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单独招生简章
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简章。
一、指导思想
1、通过实行“学校组织考试考核,自主择优录取”的方式,择优选拔适合在高职院校相关专业学习、在某些方面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优秀的人才。
2、单独招生选拔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生范围及对象
参加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的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应、往届毕业生。目前尚未参加201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的考生,须于1月21日前到所在县(市、区)招办先补办高考报名手续。
三、招生专业及人数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制 |
科类 |
人数 |
学费 (元/年) |
备注 |
1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3 |
理工 |
20 |
4140 |
|
2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3 |
理工 |
20 |
4140 |
|
3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3 |
理工 |
40 |
4140 |
|
4 |
应用电子技术 |
3 |
理工 |
40 |
4140 |
|
5 |
软件技术 |
3 |
理工 |
25 |
4140 |
|
6 |
电子商务 |
3 |
理工 |
25 |
4140 |
|
7 |
连锁经营管理(店长) |
3 |
文科 |
40 |
4140 |
|
8 |
市场营销 |
3 |
文科 |
40 |
4140 |
|
9 |
投资与理财(理财规划师) |
3 |
文科 |
40 |
4140 |
|
10 |
旅游管理(导游) |
3 |
文科 |
40 |
4140 |
报考条件:体貌端正、无传染病史;女生身高 |
11 |
酒店管理(酒店经理) |
3 |
文科 |
40 |
4140 |
报考条件:体貌端正、无传染病史;女生身高 |
12 |
商务英语 |
3 |
文科 |
40 |
4140 |
|
13 |
文秘(商贸秘书与策划) |
3 |
文科 |
30 |
4140 |
|
14 |
装饰艺术设计(家纺设计) |
3 |
艺术 |
30 |
6800 |
|
15 |
影视动画(动画短片设计) |
3 |
艺术 |
30 |
19700 |
中外合作办学 |
|
合计 |
|
|
500 |
|
|
四、报名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1月20-25日。
3、报名网址:https://zs.niit.edu.cn
4、报名考试费:报名费20元,语数英每科考试费为26元、面试费为60元,艺术专业加试费120元(色彩和素描各60元)。
5、考生填报的专业只能为同一科类的专业,不得跨科类填报。
6、报名程序:
(1)已参加201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的考生,由本人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报名,按流程填报相关信息。
(2)经院校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须于
(3)申请文化基础免考、符合相关录取照顾政策和报名参加体育艺术特长生的考生还须将本简章对应条款要求的材料通过邮局ems方式于
五、考核
考核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学院采取“文化基础考试+综合素质考试”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其中,文化基础考试的考核形式为笔试,综合素质考试的考核形式分科类和考生类别不同,具体如下表。
1、 考核内容:
科类 |
文化基础考试 |
综合素质考试 |
理工 |
语文、数学、英语 |
面试 |
文科 |
语文、数学、英语 | |
艺术 |
语文、数学、英语 |
专业加试(色彩+素描) |
(1)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实行联合测试,依据高中课程标准进行,委托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命题、考试和评卷。
(2)面试由学院根据相关专业学习需要制定,主要考核语言表达、创新思维、反应能力、知识面等基本素质;艺术专业加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技能等。
2、考核分值: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成绩参照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测试,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综合素质考试分值为200分。
3、考核时间和地点:
(1)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的联合测试安排在
(2)面试和艺术专业加试安排在4月16-17日进行,考核地点在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仙林校区。具体时间可于
4、文化基础免考政策:
(1)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成绩在
(2)中职毕业后有1年以上与专业相关工作经验的考生,报考与原专业相关的专业,可凭《本人书面申请》(样表可在报名网站上下载)、《中职毕业证》复印件、《个人简历》和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推荐信》(注明单位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申请免考文化基础考试,只须参加学院单独组织的面试(重点考核相关专业技能),面试合格的考生优先录取且满足第一专业。
(3)考生须对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注: 耍花招欺骗人。]者,取消其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4)文化基础免考考生的录取坚持宁缺毋滥[注: 选拔人才或挑选事物,宁可少一些,也不要不顾质量贪多凑数。]的原则,不占用本简章公布的单独招生总计划,最多不超过300人,如面试合格人数超过此人数,按面试成绩择优录取。
六、具有艺术和体育特长考生的选拔
为培养大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推动校园文化建设,我院在2011年单独招生中拟招收有艺术和体育特长的考生20名。
1、艺术和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此招生计划包含在单独招生总计划内)
类别 |
项目 |
人数 |
艺术特长生 |
声乐、舞蹈、播音主持、表演 |
10 |
体育特长生 |
田径、篮球、排球、足球 |
10 |
合计 |
20 |
注:每个专业录取的艺术和体育特长生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名。
2、报考我院艺术和体育特长生的考生,除按照正常报名流程报名和参加我院单独招生相关科目考核外,还须根据安排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艺术和体育特长生加试,加试通过比例不超过1:3。特长生的报名
3、艺术和体育特长考生的录取。加试通过的考生,录取时根据加试成绩情况,分为五个等级分别在录取总分上加10、20、30、40或50分,具体等级根据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通过的加试考核办法确定。
七、录取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文化基础考试三门科目成绩最低要求:文科类和理科类专业各科须全部达c级以上,艺术类专业须
1、 划线原则
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核总成绩,分科类分别划线。
2、录取原则
(1)总的录取原则:分科类按考生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的考生按综合素质考试成绩、文化基础考试成绩、英语顺序依次排序,考生专业只能在同一科类的专业之间调剂,不得跨科类录取。
(2)照顾加分办法
①高中阶段获得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二、三等奖的考生可在录取总分上加10分,一等奖及以上的考生可在录取总分上加15分。
②有其他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特长,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批准的考生可酌情在录取总分上加5-15分。
③高中阶段有重大发明创造的考生,但考核总分不达线的,经核实,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共同讨论决定,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可破格录取。
④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成绩在
以上加分情况,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执行。
(3)申请文化基础考试免试且审核通过的考生,按免考政策录取。
3、学院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4、拟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录取结果在学院招生网站上公布,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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