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填报
1.考生志愿填报日期为
2.各市、县(市、区)招办(教育局职社部门)按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属地考生的志愿填报工作。
3.2011年对口单招录取实行平行院校志愿填报和投档的办法。本科批次设置a、b、c三所平行院校志愿,专科批次设置a、b、c、d、e五所平行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后设一个专业志愿与一个是否服从本校其他同科目组专业志愿;本科批次、专科批次的院校服从志愿均设“是否服从其他公办院校”、“是否服从其他高收费院校”两类院校服从志愿,不实行征求平行志愿。考生填报时需统一填写《江苏省2011年普通高校对口单招考生志愿表》。
4.播音主持、影视表演和舞蹈编排专业技能兼考的艺术类考生志愿填报如下表所示:
专业技能考试兼考类别 |
技能成绩合格情况 |
志愿填报专业代码与名称 | ||
216 |
播音+表演 |
播音合格,表演不合格 |
213 |
播音主持 |
表演合格,播音不合格 |
214 |
影视表演 | ||
播音、表演均合格 |
考生只能在213播音主持与214影视表演中选择一个专业填报,不能两个专业都报 | |||
217 |
播音+舞蹈 |
播音合格,舞蹈不合格 |
213 |
播音主持 |
舞蹈合格,播音不合格 |
215 |
舞蹈编导 | ||
播音、舞蹈均合格 |
考生只能在213播音主持与215舞蹈编导中选择一个专业填报,不能两个专业都报 | |||
218 |
表演+舞蹈 |
表演合格,舞蹈不合格 |
214 |
影视表演 |
舞蹈合格,表演不合格 |
215 |
舞蹈编导 | ||
播音、舞蹈均合格 |
考生只能在214影视表演与215舞蹈编导中选择一个专业填报,不能两个专业都报 |
5.各市、县(市、区) 招办(教育局职社部门)在志愿信息采集后,必须打印《志愿信息校核表》,一式两份,一份由考生留存,一份经考生本人核对签字确认后,由市、县(市、区)招办(教育局职社部门)留存备查,保存时间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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