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记者刘轶琳3月2日报道:今天,上海市教委办公室下发《201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办法》。《办法》称,2011年度上海市属普通高校将在沪招生约5.3万人。考生第一次志愿填报时间为5月10日至5月15日。
填报志愿从5月10日开始
今年的普通高校招生,继续在一本、二本、高职实行平行志愿填报方式。零志愿(北京大学、清华大学),艺术类本专科专业,社会体育、体育教育、休闲体育本专科专业,以及被列为提前批招生的本专科院校(含军事、公安专科院校)专业志愿,仍按往年传统志愿填报方式填报。
《办法》明确,本科志愿(含军事、公安类专科)填报时间为5月10日至5月15日。第二次填报(考后填报)时间,高职(专科)志愿(除公安、军事类专科外)为7月下旬(本科专业录取结束后)。
本科考试仍是“3+综合+1”
今年的本科考试,考试科目设置仍为“3+综合+1”,高职(专科)则是“3+综合”。
“3”,指语文、数学、外语等3门文化基础课科目。其中,外语设有听力考试,成绩计入总分;数学分文史类试卷和理工农医类试卷。
“综合”,指“综合能力测试”科目,是在6门高中课程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与生命科学的基础上,以高中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为依据,考查考生运用所学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综合应用的能力。2011年继续分设适合文科考生和理科考生的两种“综合能力测试”试卷。“综合能力测试”科目原始分为150分,2011年继续以考生实际得分的20%计入总分(折算后的满分为30分)。
“1”,指相关课程科目,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及生命科学等6门课程中的1门。文科考生可在政治、历史及地理中任选1门;理科考生可在物理、化学及生命科学中任选1门。
为了有助于高校公平录取,2011年仍沿用往年方法,在考试评分后,按文、理两类分别对相关课程科目的成绩进行调整,并以调整分计算“3+综合+1”的总分。
普通高校录取,本科仍以“3+综合+1”的总分确定录取分数线,按考生志愿和“3+综合+1”总分排序后向学校投档。高职(专科)以“3+综合”的总分确定录取分数线,按考生志愿和“3+综合”总分排序后向学校投档。
此外,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技校,以下简称“三校”)毕业生的报考及考试科目设置办法与2010年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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