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渃杰很难取胜,他从小有过赌博经验。借过高利贷。但是没有在任何时间像现在这么冷静,这么镇定。一阵高喊“大,大,大,小,小,小。。。。。。”开了,裁判:“大,拿钱来,拿钱来。”
渃杰泄气了,他想再来,可没有本钱。于是他知道这是张秧开的赌场后,快要疯了,精神失常,大脑发热。拿出随身带着的水果刀,对这里的每一个人疯狂砍杀,该跑的跑了,该死的死了。为了不留一个活口,渃杰追上去把那几个人一阵狂砍,等他清醒时,几具男尸已经倒在血泊中,呈现在他的面前。嘴里不停地喃喃自语:“我杀人了,我杀人了,我杀人了。”他抱着头抓狂,不知如何认识好。
我的脑海闪过一个念头,我不能坐牢。对,要赶快清理现场。说干就干,他迅速的把几具男尸装进一个大袋子。发到门口的三轮车上。然后用清水冲洗这个沾满血腥的双手,冲洗现场。然后拿走所有的钱,最后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他开着三轮车走到江边,把大袋子丢进江中,顺着大海流去。扬长而去。在店门口挂上“店已租让”的牌子,悄无声息的离开了血雨腥风的赌场!
第四章《偷枪记》
杀人后,我每天晚上都被噩梦惊醒。每天晚上重复着那血腥的经历。想过自首,但是一想到故意杀人罪致人死亡的要判无期徒刑或死刑,觉得太可惜了。要么是在监狱里蹲死,要么就是枪子贴着你脸皮子嗖嗖乱飞射中太阳穴而死。
他鬼计一动,觉得手头有点紧(缺钱养家糊口)想去抢个银行什么的,但是没枪不行啊。得弄个带响的家伙(枪啊炮啊之类的),所以觉得可以去警察局偷几把家伙。于是说干就干。
他掂手掂脚的鬼使神差的一溜烟似地溜进了警察局。小学的时候,经常走警察局,少管所也呆过几天。对这里就是老鼠进了洞似得——熟的不能再熟。他到了武装室。见到一个警察在整理装备,顺手一刀子插进他的心脏,捂住他的嘴巴。使尽全力把刀子拔出来,再插了十几刀,直至这个警察窒息。拿走了这里的十把撸子,十把黑罗(最新上市的)。全是好枪。
但是一股血腥味传遍整个警察局。警察立即赶来,发现地上一大摊血迹,紧接着就看到了钟泳疯的尸体。嘴角边的肌肉抽动着:“是谁干的。”另一个警察说:&ldq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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