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赶往火车追尾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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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身上特别合适。
三年前我没有出名之前,我听了父母的安排将邻村的沈娟相亲,我太孝顺了,一听妈妈说沈娟人好心善良,年轻又漂亮,她比媒婆都还能吹,我就用将就的心态把沈娟给接到了杭州开始了试婚的生活,所谓试婚就是除了登记,什么都有,合得来就结婚合不来就拜拜的一种80后新型恋爱方式。
没想到我的名字取得好:万千百,这个富裕的名字竟然引起了编辑的注意,引起了我群友的支持,引起了我朋友的帮助,去年将我捧红了。据调查,最核心的理由是我的名字好,万是万金油什么病都能治,千是我拿手千字散文,百是我本人百事通,可谓是天时地利人和[注: 地利:地理的优势;人和:得人心。表示优越的地理条件和群众基础。]兼有之,我成了红尘网的大神,不过首先感谢的我穷了十八代的祖宗给了我这么富裕的名字。
我一出名就变得聪明而时尚,发现了女朋友的一堆毛病,她内向,人又丑,又不看小说,舍不得花钱,爱吃醋,不爱打扮等等等。于是我就想方设法[注: 想种种办法。]来认识新朋友,来取代这个名副其实[注: 名声或名义和实际相符。]的女朋友。为此我还找了个十全十美[注: 十分完美,毫无欠缺。]的理由说服了自己——感情不和导致我没有灵感,中断了我的写作事业要分手,让全世界都默认我的聪明与果断,英明与理智。
于是我又在策划分手的美梦中过了糊涂的一年。直到今天早上五点,噩梦惊魂让我起得很早,我拍打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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