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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能拿什么来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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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变得困苦。

  或许你终于厌倦了,终于不肯再负担,所以那天大妈一开口,你就迫不及待地将我推到她面前,你说:石头是这几个孩子里最听话的,你就要了他吧。大妈把我拉到身边,抚摩我乱糟糟的头发,似乎犹豫了片刻,点了点头。你好像终于松了口气,眼神轻松起来,是那样的眼神,才让我小小的心里忽然充满了怨恨,你把我抛弃了,你不要我了,你为此感到轻松。

  家里真的很穷,哥哥和姐姐常常为争一块馒头打得不可开交,寒冷的冬天,我们兄弟姐妹四个人挤在一床被子底下取暖,记忆中的夏天我们总是光着脚度过……

  这是你把我送出去的理由吗?

  可是你知道吗?

  纵然在贫穷,那也是我的家,而你,把我从家里赶走了,不再让我叫你妈。

  对一个五岁的孩子来说,那是一种巨大的痛苦。大妈为我穿上新衣的那天,我一言不发的咬着嘴唇,你说:石头打扮起来就是好看,石头眉眼好。大妈点着头,我却快要把嘴唇咬破了。我心里只有一个念头,你抛弃了我。你真的抛弃了我。我住在大妈家的第二天,你来送你给我做的一双鞋子,我喊了你一声妈,你慌忙说:石头,叫婶。大妈说:孩子想叫什么就叫什么,以后,他就有两个妈。你固执的摇头,不能那样,有规矩的,不能乱了规矩,然后又重复一遍:叫婶。大妈温和而且有耐心地爱着我,爱着一个充斥着屈辱和怨恨的孩子,慢慢地用她饱满的爱将我一点点的改变。我毕竟还小,容易被温暖。我终于叫她妈的那天,她哭了。

  七岁,我读小学的时候,我和妈跟着父亲――也就是曾经的大伯去了城里。

  兴许是我的缘故,妈对你和那个家越来越照顾,走的时候,体面的房子都给了你,还有那些看起来不错的家具。那天你一直看着我,后来你伸手想摸摸我的头,我躲开了。

  第二天,我跟着妈妈离开了生活七年的乡村,离开了你。

  对一个孩子来说,忘记真的很容易,城里的生活很新鲜,对我充满了诱惑力。我只用了很短的时间就改变了一个农村孩子多年的生活习惯,越来越像城里那种洋气的小孩,穿校服,穿白色运动鞋,头发短而整齐,说普通话,我不让妈再叫我石头,而是叫我的学名,张谦。

  我没有想到你会来,秋天的季节,街上刚刚有落叶的日子,那天放学回到家,进门就看见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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