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做广播节目,看到那篇《大雄的恐龙2006》,所有的感觉才找到回家的路。
回家之后就把《哆啦a梦》翻了一下,于是所有的记忆又活过来了:一天到晚都在洗澡的宜静,长得像老鼠的快,“因为大雄是我朋友所以只有我才能欺负他”的大胖,比白痴强一点的野比,当然更重要的是那只名doraemon的机器猫——抑或是说它的那只四次无兜。
奶奶是信神的,信什么神她也说不清,别说什么神了,天上有几个神她还没我清楚,而我不信神,才怪。哪个人不信神呢?小时候信仰的神不就是坐在众神vip席上那个蓝蓝的猫型机器人么!
不要说十二三岁的小屁孩什么都不懂,说慌。那种委屈那种伤心我现在还能很清楚地体会,虽然忘了是因为一件什么事,但那肯定是一件旁人看来微不足道而我十分珍贵的事情。
比如说因为实在没什么人才我便被拉去出黑板报,出完之后同学排名:这边这个字最好,这个第二,这个第三,这个最难看。“最”永远是“很”的最高级,也最能伤人心,虽然当时我只是大度地笑笑,表示并不介意。
然而如果真的早已释怀,我为什么到现在还记着。
所以说十二三岁的人什么都懂,只是不说。那些埋藏祭淀在心中的黑色种子,迟早有一天会长大。
如果说哆啦a梦真是大雄孙子给大雄的礼物,那么我亲爱的孙子啊,你对爷爷也太薄情了一点,你不知道爷爷正处在一个多么困苦的境地上吗?我可以这样的抱怨消磨一暑假的时光。被日光泡满的写字台,抽屉依旧安静地关合着,没有谁要从那里来。
正如回收箱被复原了一下,哆啦a梦系列的超长片又卷土重来了,那个时候可以在天上随便飞的竹蜻蜓和带着“如果有这个我马上去银行把那些花花绿绿的钞票都搬出来”的注脚的时·对我来讲已经没有什么意义,那只是梦幻的丝线切在肉里,动一动就痛,痛很长很长时间。那个时候我只是想要一个朋友,一个可以理解“为什么你不喜欢拢络别人”的朋友,那些个空洞无聊的暑假,终于以那只蓝色的可爱机器人陪伴而告终。
也许那个时候,友情就开始萌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