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眼看到那个男生,我就被他水汪汪的大眼睛吸引住。他穿着一件旧旧的,满是灰尘的白衬衫,站在我家门前,沉默的看着我的家人。
他的出生是一个谜。谁都不知道他的父母在天涯何处,是父亲看到他,并将他带回了家。
他长得很好看,尤其是那双毛茸茸的,犹如黑水晶的大眼睛,让我只想调皮的捉弄他。他没有名字,平常的大多时间里他都爱装酷似的不说话,无奈之下,我和弟弟只好叫他“恢恢”。
灰太狼的儿子一样,小灰灰,恢恢。
他对这个名字没有发表任何意见和看法,于是我们理所当然的这么喊了下去。
恢恢刚来我们家的时候安静的像一条冬眠的蛇。我们在看电视,他在沙发一旁装清高耍酷;我们在打扫,他就站在不远的地方装作什么也看不见;我们全家人在吃饭——唯有吃饭,他才过来,然后看看我们大家,转身冲入厨房。
他吃饭很优雅,慢慢的,仿佛欧洲贵族的绅士,这点让我一向以速度快的我有点受不了,真是做作的可以。
一个多月的时间,他才跟我们熟悉起来,气氛才好了很多。终于有一天恢恢说他的名字不好听,像叫唤一个宠物一样,他这么帅这么酷的模样怎么可以起一个这么衰的名字。当时我和弟弟异口同声的告诉他,坚决不换!
那时他的脸不知是因为气还是什么,俊美的脸变得红了点,让我只想伸手捏两下。
他管我的母亲叫妈妈,管我的父亲叫爸爸,管我的弟弟叫小弟,叫我——直接喊:“喂”。
我对他的喊声置之不理,哪怕那是一个让许多80后与90后眼直的男生。
于是,他便对我不理不睬,他继续着他漫长而悠闲的时光。
他不太出门,因为只要他一出门,说不定他就又变回了一个孤儿,因为他是一个超级路痴。他总是在我面前自傲的炫耀他自己的资本——他长得帅,帅的掉渣,帅的无往而不胜。我仔细瞅他,也对哦,大大的眼睛,还是双眼皮,皮肤又好,人长得娇小玲珑,像是杂志封面上的袖珍型模特。
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