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靠。凡“内容分”和“表达分”不在同一等级内,两者的级差不要超过两个等级(如内容为一等,表达不应低于第三等;反之,亦然)。
3.实行“双评制”,一篇作文须由二人独立评分;对同一篇作文的评分,两人差距过大而又难以统一的,交由阅卷组组长或质检组评定。
(二)关于对“题意”的理解
1.凡是在话题“感情的亲疏和对事物的认知”范围内,或谈情感与认知的关系(认识事物受感情亲疏远近的影响),或谈情感与行为的关系(处理问题受感情亲疏远近的影响),其中的关系,可正可反,甚至与所供寓言的寓意不一致,只要立意正确,言之成理,均可视为切合题意或符合题意。“切合”与“符合”的区别,在于论述的深度和广度。对“感情”的理解,不必局限于寓言中的那种“亲情”。
2.文章只要与“感情”或“认知”两者中的某一方面有一定联系,而未论及两者的关系,可视为“基本符合题意”。
3.与所供寓言、所定话题、所设问题丝毫没有关系,另立话题,视为“偏离题意”。
4.题意不是判定基础等级分的惟一标准。切合题意的作文,不一定就是内容上的一类文,还应考虑中心是否突出、感情是否真挚等因素。
(三)关于表达的把握
1.文体可不限,但对考生自选的文体,应根据文体特点,评判的侧重点有所不同,对采用特殊文体(如诗歌、剧本等)所写的作文,判分应慎重。
2.表达若有可取之处,即使偏离题意的作文,也不宜轻率判为四等。
(四)关于“发展分”的评定
1.12个评分点,不求面面俱到,要求作文有“亮点”,有“精彩”之处,根据“亮点”的大小、精彩的程度,如确能反映有扎实的写作基本功,即可给高分直至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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