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岁的谢二妹,因为人才出众,被推举为当地农民义军的女首领,她率领起义军直指当地封建都司,威震朝廷。后来起义军被官兵击败,谢二妹不幸被俘,后英勇就义。
民众感其英勇烈节,被起义军王朝(大顺或大西)敕封为“英烈相女”,而当地民众称她为“谢圣仙娘”,为祭祀这位巾帼英雄,人们在五华县双华镇大陂高山寨顶修建了“英烈庙”。
该庙宇形制和用材均别具一格,也具有五华石乡特色。其建筑全部采用青色花岗岩石砌筑而成,前亭后殿皆用石槽构件石榫卯接而成,建筑饰有石狮、花鸟等动物图案,且工艺精巧。庙宇呈长方形,长5。5米、宽2。82米、高3。15米。
前亭为抬梁式石梁框架结构,四角攒出尖顶。平面呈四方形,前后石柱均为八角梅花柱。前为方形柱础,后为鼓形柱础。亭顶用预制石板拼成,翘角亭檐,顶尖置有石葫芦。
后殿为石砖墙壁,盖石板瓦。内设一座石神坛,亦刻有浮雕图案。神坛上加置一小石宫,宫内供谢圣仙娘神像。
庙宇内刻有三幅楷书楹联。神台楹联云:
莫道生为女子;
依然没则明神。
后柱楹联云:
能敷人世康宁福;
常作天边欢喜迁。
前柱楹联云:
祷心殷殷在我尽一心诚敬;
情难已已惟神锡二字平安。
此庙宇附近尚留有不少有关谢圣仙娘的遗迹,如仙娘梳妆的“丝线缠石”、急报军情的“铜锣石”,以及三都司下棋的“棋盘石”等。
1989年6月,省人民政府公布“英烈庙”为广东省第三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二)
据史籍记载,西汉时期,南越王赵佗曾筑崇台于五华山下,称“长乐台”,因而得名,县治名长乐镇(今华城镇),属循州。宋高宗绍兴十九年(1149)曾迁至七都九龙岗,元世祖至元二十九年(1292)复县治于长乐镇。
明洪武二年(1369),改元广东道为明广东行省。洪武九年(1376)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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