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了手的手,不要轻易放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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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岁,是一个如梦般的年纪,同时也是最容易受到伤害的年纪。这一年,我体会到了人生中最悲痛,最刻骨铭心[注: 铭刻在心灵深处。形容记忆深刻,永远不忘。]的爱。
或许在很多人的眼里十七岁还只是一个孩子,一个不懂的什么叫做“爱”的小傻瓜。如果你是这样想的那你就错了,十七岁是每个人最纯洁最单纯最容易懂得关心对方的年纪。而我,就在十七岁遇上了一个让我终身难忘的人,就是这个人让我变的浑浑噩噩[注: 浑浑:深厚的样子;噩噩:严肃的样子。原意是浑厚而严正。现形容糊里糊涂,愚昧无知。],变得看不懂自己。
那时,我还只是个快要初三毕业的学生,在那之前我一直是一个傻傻的,懵懂的小女孩儿。在这个含苞待放[注: 形容花朵将要开放时的形态。也比喻将成年的少女。]的年纪我却不知所措[注: 措:安置,处理。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形容处境为难或心神慌乱。]了。原本以为自己会平平淡淡的过完这一学期,但是他的出现打破了原本的计划。他叫“宇”是个白白净净胖胖嘟嘟的干净小男孩,从没体会过爱是什么感觉的我,在这个如花的年纪选定了相守一生的人。我们就这样一点一点的彼此了解成为了全学校都羡慕的神仙眷侣。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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