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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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书的极大兴趣。对于那本《野风车》,因为一本书写了很多故事,又是短篇,可以随时放下,再接着读。自从读了这几本书,也让我的作文也有了很大进步。
由此我明白了:要多读书,并把书中的优美词语积累起来,再引用到自己的作文中去。这样才算会读书。
10岁时,我的视野越来越开阔,开始不满足只读中国人写的书,开始读一些外国名着,随着他们的喜怒哀乐而喜怒哀乐。什么《小妇人》、《德伯家的苔丝》,让我了解了不少外国人的人情世故和生活常识一类知识。《斯代本的七勇士》中他们的胆小和愚蠢都让我捧腹大笑;而灰姑娘和卖火柴的小女孩让我真正的开启了对书的美味情愿。
对于读书,我已经到了废寝忘食的痴迷程度。记得有一次,我正在看书,妈妈喊我吃饭,我正看得入迷,所以妈妈的喊声我一点都没有听见,读了一会儿功夫,书读完了,我去取客厅一看,妈妈已经吃晚饭了,正在看电视!我还生气地怪妈妈为什么不喊我吃饭,妈妈说她喊我了好多遍,我都不理她,妈妈还生我的气呢!可我一点都不记得妈妈喊过我!
对书,我有说不完,道不尽的情感,书不仅给我带来了欢乐,还丰富了我的情感。
渐渐地,我与书的友谊越来越深,书,将永远伴我成长。
五小五年级:园园兔
点评:字里行间中,充分感受到作者对阅读如痴如醉的热爱,作者选材精当,从小时候抓周的事和妈妈喊吃饭的两件事情上,足见作者对书发自内心的热爱,读名着的种种收获也表现了作者是一个善于读书的人。此外,作者运用修辞手法很成功,把对阅读的热爱表达得生动贴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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