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题目上的“再见”并不是离开的意思,而是再次见到。
“喂!我喜欢你!和我交往!”
那年夏天格外的潮湿,强烈的阳光迫使我低下头,对那个我爱慕了两年的男生告白。
周围的哄笑声、嘲笑声,让我格外的难堪。但我相信只要我肯努力,他一定会喜欢我!
过了几分钟,他终于开始说话了:“我不喜欢你,走。”
我傻呵呵的笑了,他抬头看了我一眼,说:“变态。”没人知道我在人前极度恐慌的时候就会笑出来。
他周围的那些男的女的不断嘲笑我。我害怕了,我不该向他告白的,不然,我还可以继续偷偷关注他,谁也不会发现我喜欢他。
事后,我回家大哭了一场。然后跟没事人一样去吃饭。到了学校,我没心没肺的继续跟他打招呼,他诧异的看了我一眼。
我笑弯了眉,说:我上辈子可是小强的化身!我不会放弃你的!”
就大摇大摆的走开了,我第一次觉得自己真的很勇敢!
从那天开始。
每天早晨我都会把写了两份的预习笔记个他一份!虽然他每次都扔进垃圾桶,因为他是那么的优秀,根本就不需要我这种菜鸟的预习笔记。
每天中午我都会准备两份营养午餐!虽然他每次都看也不看的甩到地上,因为他们家是那么的有钱,他怎么会要我这种便宜的小饭。
每天晚上我都会准备一瓶矿泉水!放在他的书包旁,等他打完篮球喝。因为他总是忘带水,可又不喝别人的,他有洁癖。但我不知道他有没有喝过我给他准备的水。
我知道自己很蠢,别人连撒都不撒自己,自己却像个二百五似的跟在人家屁股后。那时我不知道什么是爱,我只是单纯的喜欢他,喜欢他的出淤泥而不染,喜欢他的出类拔萃,喜欢他……
渐渐地别人不再对我施以讽刺嘲笑,只是很怜悯的看着我。我并不觉得自己可怜,我喜欢他是我自愿的,他喜不喜欢我是他的事,只要我喜欢他就行。
可人总会累,我坚持了一年多,终于决定放弃他,放弃对他所有的爱恋。